拍品專文
大小與厚度(5.8公分)與本品均相當的獨板翹頭案極為罕有,可見製作本品的家具工匠有充沛資金與豐富資源,方能獲得如此高級別的珍貴材料。條案如本品常以整板作案,用料厚重,一木連造牙條與牙頭,與案腿以燕尾榫連接,因此結構更加牢固。此類條案案板兩頭翹起,兩側腿間的擋板雕飾精美,被稱作「翹頭案」。明代文人文震亨又稱其為「壁桌」,因為在客廳正規陳設中,它常常倚墻而立,用以陳列工藝品或呈進貢品。在明代《金瓶梅》木刻版畫插圖中即可見到(圖一)。
翹頭案形制分兩款,一款腿向外撇,另一款為直腿,足下承托泥,如本品。
數個美術館收藏中均可見到精美的黃花梨翹頭案(高85.3厘米,長226.5厘米,寬42.5厘米),如明尼阿波利斯藝術博物館藏有一例,尺寸稍小於本品,著錄於Robert Jacobsen及Nicholas Grindley著《明尼阿波利斯藝術博物館藏中國古典家具》(Classical Chinese Furniture in the Minneapolis Institute of Arts),芝加哥,1999年,頁127,編號42(圖二)。
北京故宮博物院亦有一件風格相似的黃花梨帶托子翹頭案(高81.5厘米,長244厘米,寬46厘米),飾有夔龍紋透雕擋板,著錄於《故宮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:明清家具(I)》,香港,2002年,頁165(圖三)。
一件來自Fredric Mueller舊藏且尺寸相當的黃花梨翹頭案於紐約佳士得售出,1991年11月27日,拍品235號,後又於香港佳士得售出,2012年11月28日,拍品2004號。另有一例相似的獨板翹頭案(高95.9厘米,長309.9厘米,寬47.6厘米)擋板飾以透雕螭龍紋,於紐約佳士得售出,2022年3月24-25日,拍品1016號(圖四)。
翹頭案形制分兩款,一款腿向外撇,另一款為直腿,足下承托泥,如本品。
數個美術館收藏中均可見到精美的黃花梨翹頭案(高85.3厘米,長226.5厘米,寬42.5厘米),如明尼阿波利斯藝術博物館藏有一例,尺寸稍小於本品,著錄於Robert Jacobsen及Nicholas Grindley著《明尼阿波利斯藝術博物館藏中國古典家具》(Classical Chinese Furniture in the Minneapolis Institute of Arts),芝加哥,1999年,頁127,編號42(圖二)。
北京故宮博物院亦有一件風格相似的黃花梨帶托子翹頭案(高81.5厘米,長244厘米,寬46厘米),飾有夔龍紋透雕擋板,著錄於《故宮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:明清家具(I)》,香港,2002年,頁165(圖三)。
一件來自Fredric Mueller舊藏且尺寸相當的黃花梨翹頭案於紐約佳士得售出,1991年11月27日,拍品235號,後又於香港佳士得售出,2012年11月28日,拍品2004號。另有一例相似的獨板翹頭案(高95.9厘米,長309.9厘米,寬47.6厘米)擋板飾以透雕螭龍紋,於紐約佳士得售出,2022年3月24-25日,拍品1016號(圖四)。